大港区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  国务院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,撤销天津市塘沽区、汉沽区、大港区,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,以原三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。

  天津市大港区位于太平洋西岸渤海湾畔的大港,古老而又年轻。蜿蜒壮观的贝壳堤,风景如画的古泻湖湿地,历久弥新的战国刀币,诉说着沧海桑田、历史变迁;碧水蓝天,扶疏叠翠,楼宇鳞栉,色彩斑斓,展示着滨海花园城市的现代气息。

  天津市大港区始建于1979年11月,是天津市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一个以石油和石油化工为主体产业的新型滨海城区。它地处天津市东南,东临渤海湾、塘沽区;南与河北省黄骅市接壤;西与静海县为邻;北与津南、西青两区交界全区地势平坦,平均海拔3米。东部多为滩涂,中部有面积为22万亩的大港水库,西部和西南部为肥沃的农田。全区南北长约48公里,东西宽约36公里,
总面积1113.83平方公里,其中,陆地面积963平方公里,滩涂面积85.5平方公里,荒地72.5平方公里。海岸线长34公里。总人口32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21万人,占总人口的67%,境内有回族、满族、蒙古族、朝鲜族等近20个少数民族。全区共辖3个镇、5个街道办事处、60个居民委员会。大港区区位优势明显。距北京165公里,距天津新港28公里,距天津滨海国际机场40公里,205国道、李港铁路穿境,丹拉、京晋高速公路与津港公路相联,交通极为便捷。